根据云浮市委、市*府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罗定市持续加强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严打严管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
金鸡镇再严厉查处四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正值春耕之际,金鸡镇严格落实市委"四防三安全″会议精神,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通过应急巡查、巡山护林、重点区域设卡设点等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年2月22日,金鸡镇再严厉查处四宗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二
船步镇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2月22日下午17时50分左右,船步镇镇村干部在巡山过程中发现一名村民在蓝村村委下蓝村烧田草,极易引发山火,发现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由船步派出所民警将其依法传唤调查。
经核查,卢某兰(女,57岁,船步镇蓝村村委村民)在蓝村村委下蓝村耕作水田时贪图方便,使用打火机点燃草堆。卢某兰的行为违反了《罗定市*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相关机定,其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正对其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案例三
罗平镇:2名村民违规野外用火依法被传唤
2月22日17时,罗平镇护林员和新光村委干部在巡查中发现新光村民陈某明(男,56岁)在新光望天仓违规用火烧田草。当天18时,罗平镇护林员和山田村委干部在巡查中发现山田村民邓某兰(女,54岁))在山田圩头违规用火烧田草。2人均依法被传唤,民警向陈某明、邓某兰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罗定市人民*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警告教育,2人均认识到自已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错误,态度诚恳,并书写保证书。
罗定市始终保持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请广大群众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切勿以身试法,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必将受到从严查处。
近期干燥天气持续,
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森林火灾极易发生,
罗定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正在生效,
请广大群众注意森林防火!
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担何责?你必须知道!法律链接: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能有多严重?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情节较轻呢?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来源:平安罗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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