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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3/7 17:56:00

本报讯(记者钱枫)为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立法工作质量,让立法为民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近日,由市司法局和市水务局等部门组成的农村饮用水立法专题调研组深入各地开展农村饮用水立法前期调研。

为提高立法质量,本次专题调研组由司法行政、水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代表以及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学者共同组成,有效整合力量优化资源,力求在不同的角度为立法工作提供有益的管理思路和立法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立法综合协调,华师大法学院教授提供理论和文献材料支撑,其他部门在水源地保护、水厂建设、水质监控、乡村振兴等工作实践方面提供了专业意见,有效推动了农村饮用水管理的立法工作。

我市地处丘陵地带,山区面积占60.5%,农村饮用水的水源地、农村水厂或者供水点大部分设置在较偏远处或深山中。专题调研组顶着烈日翻山越岭,深入基层一线,先后到云城区前锋镇前锋水厂、新兴县共成水厂、簕竹镇政府及其水厂、郁南县连滩镇政府、连东自来水厂、罗定市罗镜镇天龙自来水厂、太平镇太东水厂等地开展实地考察,摸查了我市农村自来水厂的管理和农村居民的饮用水现状,理清我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专题调研组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邀请基层干部、群众代表、企业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各方代表纷纷表示,市委、市政府对农村饮用水管理进行立法,选题准、选点好,体现市委、市政府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开诚布公,提出了调动基层组织积极性、落实饮用水管理主体责任、各方参与升级农村水厂、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等立法建议,大大开拓了专题调研组的立法思路。

经过实地立法调研,专题调研组摸准了我市农村饮用水管理的实情,倾听了基层民意,为接下来的立法起草工作夯实实践基础。下一步,立法工作组将充分运用立法调研所得,优化整合各方力量,加强部门协作,以高质量的立法成果提升农村饮用水管理工作,助力我市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美丽云浮”提供法治保障。

本文来源:云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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