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年6月3日消息,罗定市福康养老院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十一、十二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五条规定,被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3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罗定市福康养老院位于罗定市双东街道龙华东路(张志江的房屋)建设的工程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经过进行详述。
罗定市福康养老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十一、十二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五条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对罗定市福康养老院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人民币(大写)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